學生專區
學生生活輔導
生活守則
1.目的:學生在院生活之目的在於透過團體生活培養自立、自治及互助的精神,
促進互相學習、磨練品格、造就靈性、並學像基督,使主裡團契生活更進深。
2.遵守國家法律和學院規定。
3.禁止喝酒及抽煙。
4.物品管理:在校內不得置放有礙公共安全之物品。
5.公務使用:學生使用公物時,負有賠償損失之責任,因此請勿任意搬遷、互換、損毀或丟棄公物。
6.學生團契成立:需在前一個學期將組織章程提報學務會議核准後方可成立。
7.學生團契及發行刊物管理:應由本院專任老師輔導及協助。學生張貼海報需經學務處同意。
8.違反本生活守則,經勸導無效者,將提報學務會議處理。
9.為防治性騷擾,本院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,可透過專線電話:07-9537333分機102,
或E-mail至gender@holylight.org.tw。
有關性騷擾相關法規,參閱學院官網『性別平等專區』http://www.holylight.org.tw/index/control。
10.為維護學院的安全與秩序,所有公共空間(包括教室、204交誼廳、4樓交誼廳)之使用時間限制為午夜12:00前。
請在此時間前離開,並確保關燈,同時避免男女單獨在同一空間內逗留。
11.一樓行政辦公區的休息時間為12:00至13:30。請同學在此時間避免打擾同工休息,如需辦理事務於上班時間進行。
12.若本守則未涵蓋特定事宜,將保留隨時修改並公佈之權利。